办事指南

学生工作办公室

【本科生国家奖学金】船建学院关于开展2022-2023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(上海市奖学金)评选工作的通知

各位同学:

       为激励我校本科生全面发展,根据《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〈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〉的通知》(财科教〔2021〕310号)、《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〈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〉的通知》(教财函〔2019〕105号)及学校和学院相关文件的要求,现就船建学院2022-2023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(上海市奖学金)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奖励标准与申请条件

       国家奖学金和上海市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,2022-2023学年学院名额为:国家奖学金10个,上海市奖学金2个(市奖名额待学校进一步确认)。本科生国家奖学金、上海市奖学金申请者应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与365体育官方唯一入口学籍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科生,其中,国家奖学金名额适当向国家重点支持学科专业(强基计划等)和高年级倾斜。

        具体申请条件为:

        1、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
        2、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

        3、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
        4、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,创新能力、社会实践、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;

        5、同一学年内,国家奖学金、上海市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三者严格不兼得;

        6、申请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原则上都必须位于前10%(含10%)。

       若学生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有一项未在前10%但达到前30%(含30%),那么该生必须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况下(荣获重大奖项),才具备申请国家奖学金的资格,同时,需要向教育部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。具体如下:

       ①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,具有见义勇为、助人为乐、奉献爱心、服务社会、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,在本校、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,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,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。

       ②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,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、EI、ISTP、SSCI全文收录,以第一、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(须通过专家鉴定)。

       ③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,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、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(或金奖)及以上奖励。

       ④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,科研成果获省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(须通过专家鉴定)。

       ⑤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,为国家争得荣誉。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,集体项目前二名;高水平运动员(特招生)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、集体项目前二名。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。

       ⑥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,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、二等奖,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;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,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。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。

       ⑦获全国三好学生、全国优秀学生干部、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、全国十大杰出青年、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。)

       上述七方面之外,如在其他方面有同等级别的特别优秀表现,在国家奖学金评审过程中也可作为突出表现提交相关材料。

二、名额分配级评选程序

       1、经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委员会确认,2023年各本科生年级国家奖学金(上海市奖学金)名额分配如下:

 

国奖名额

市奖名额

2020级(大四)

4

0

2021级(大三)

5

0

2022级(大二)

1

2

*若学院分配到的上海市奖学金名额有变,将进一步另行调整。

       2、评选程序为:

       (1)学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根据已公示的各年级(专业)综合测评排名(同时考虑满足学积分排名的要求),划定入围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答辩名单(后附),其他满足上述参评国家奖学金(上海市奖学金)申请条件的同学,如自愿参与答辩,也可在答辩会前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请(发送姓名+学号+参加国家奖学金答辩至邮箱sa_naoce@163.com),经批准后参与答辩。

       (2)初步定于9月26日(周二)晚18:30木兰船建大楼A100进行学院国家奖学金(上海市奖学金)答辩,具体要求将点对点通知到入围学生。

        (3)经答辩评委选出的获奖候选人名单,将在学院官网进行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处

        (4)学校学生处汇总、审核后提交校评审委员会评审;并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,公示无异议后报中央主管部门批复;

        (5)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同意后,学生处会同财务计划处发放国家奖学金。

       此项工作联系人:蒋雨航(13585996248),也可咨询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,联系电话:021-34206692,邮箱:sa_naoce@163.com。

 

船舶海洋与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

2023年9月24日

附件:船建学院2022-2023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答辩入围名单

组别

序号

姓名

专业

综测排名

成绩排名

2020
本科生

1

彭佳俊

轮机工程

1/18

1/18

2

祁至立

土木工程

1/44

4/44

3

冯鹏

土木工程

3/44

1/44

4

马玉涵

交通运输(国际航运)

1/22

2/22

5

宗新凯

交通运输(国际航运)

2/22

1/22

2021
本科生

1

吴宇亮

船舶与海洋工程

1/73

3/73

2

向俊陈

船舶与海洋工程

5/73

7/73

3

史钰旻

船舶与海洋工程-数学与应用数学

1/18

1/18

4

刘梓艺

工程力学(强基计划)

1/26

1/26

5

庄树格

工程力学(强基计划)

2/26

2/26

6

热地力·玉山

土木工程

1/47

2/47

7

辛世成

交通运输(国际航运)

2/23

2/23

2022
本科生

1

杜瀚峻

船舶与海洋工程

1/73

3/73

2

谢天

船舶与海洋工程-数学与应用数学

1/16

1/16

3

丁阳晖

工程力学(强基计划)

1/37

2/37

4

沈渭清

土木工程

1/51

2/51

5

岑雨航

交通运输(国际航运)

1/23

1/23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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